|
上海政协经济委员会 目前,本市私营企业已进入的行业主要是传统行业,尚未进入技术密集型高科技行业、规模较大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和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服务行业等。 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和中央允许非公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行业和领域的决定,全面清理和废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地方性、部门性法规,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垄断,给予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平等的政策待遇。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和发展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目前可首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试办地方性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小银行。 还应开放教育领域,特别是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相对减少公共财政在义务外教育、职业培训等竞争性领域中所占的比例;开放卫生医疗领域,建立适应多层次需求的差别市场,在允许开设民办医院的同时,逐步开放外资医院。鼓励民营高科技行业发展。建议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国家和市级科技攻关项目招投标应向全社会放开,鼓励民营企业、民营资金参与,国家级实验室可以向承担科研任务的民营企业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