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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上海市委员会 我们就如何推进本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控制义务教育规模,加快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速度。民办教育(不含公立学校改制)应在不同教育阶段分别占有一定比例规模。 二、政府职能向现代公共行政职能转变。下放民办学校的审批权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以社会评估为主体的民办学校评估体系,明晰办学经费的成本构成,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管,实行分等评级,等等。 三、优化法制环境,促进制度创新。民办教育规范体系应该包括行业的自律性规范,如本行业教育专业道德规范、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等;要符合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一些长期有争议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向现代学校法人制度转变。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管理层面看,保证权力运作的高效和相互制衡,是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重新界定政校关系的基础上,给民办学校以课程选择权、教材选择权。 五、培育教育中介市场,向专业服务转变。要把扶持教育中介机构和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加快经营机制转换。要抓紧清理现有法规和部门规章,确定教育服务行业的管理体制和市场准人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