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刚才严隽琪副市长的讲话,我很同意。会上大家的发言,围绕贯彻"科教兴市"精神,以发展孵化器、推动科技创新为切入点,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发言中,大家谈到了要研究在孵企业的生产关系;要创新孵化器运行模式;政府扶持要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加强孵化成果辐射与市场、企业沟通和对接;要不断优化孵化器发展的软环境,还提出了孵化活动的成果化、孵化成果的产业化、创新活动的企业化等一些问题和观点。这里,既有理性的思考,又有实践的探索;既有各方面情况的沟通交流,又有国内和国外的比较借鉴;既有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又有对今后发展的对策建议,谈得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以"短、平、快"的形式,组织这次研讨会,包括前期的调查研究,时间确实很紧,又是处在"非典"时期,但在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今天,会上交流的材料,提出的建议,凝结了大家的智慧和心血。会后,要及时认真整理归纳,根据"前瞻性、宏观性、实效性"的要求,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报送市委市政府参考,为进一步推进上海科教兴市的进程,走通华山天险一条路做出积极贡献。
当前,上海正处在新一轮大发展的起点上,处在人均GDP从5000美元向8000美元跨跃的关键时期。要在这样高的起点上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新的发展空间何在,新的前进动力何在?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强调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走通"华山天险一条路",用科技创新来破解制约上海发展的"瓶颈"。这是上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唯一的一条路,别无选择。十六大报告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新的发展必须依托科技创新、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传统工业的人均生产率不到3万元,高科技产业则达到30万元以上。大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上海经济高速发展的首要推动力。
在贯彻"科教兴市"精神中,我认为:
一要充分理解科教兴市的内涵。这就是良宇同志提出的"本质是提高科技原创力,核心是创新,关键是人才,目标是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要尽快形成全市的共识。科教兴市决不单单是科技、教育部门的事,而是全市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政府综合部门要形成合力;企业要把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各行各业,包括社区、市民都要认识"科教兴市"的重要性,只有无数创新活动的总和,才能意味着科教兴市的实现。
三要加强科技发展的纵深部署。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上海科技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品尽快形成经济规模。
孵化器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一种特殊的科技组织形态和科技服务机构,在培育科技企业成功创业和科技资源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以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已经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与潜力。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一种全球现象。当然,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发展的需要,孵化器有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的运行模式,像美国的"硅谷"、日本的"新竹"、台湾的"筑波"等。上海的孵化器有政府支持的、企业自办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发的等多种形式,如何发展孵化器,促进成果转化,我谈四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和引导的作用
一是在政策上要给予鼓励。根据科技部下发的《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五"期间发展纲要》,结合加入WTO后,市场环境变化和上海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对《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条文,要适时修订完善。建立上海市技术创新创业资金,由专门机构管理,按市场化运作,重点用于孵化企业的创业投资。继续完善相关的政策,如税收政策、外商在沪设立研发中心政策、专利保护政策等。
二是在方向上要予以引导。这比政策上鼓励倾斜更为重要。政府要着力研究科技发展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为科技发展给予方向上的引导。并搭建信息平台,为科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创新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牵线搭桥,加强信息互通,为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进行指导。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减轻一些高新技术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风险,为新兴产业创造可预期的市场。对一些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政府可直接参与,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待做大后,再退出,帮助其发展壮大。
二、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法制环境
加强科技创新,必须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保障。关键是观念、制度、管理要跟上。
(一)从观念来讲,目前社会诚信环境还不理想,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戒备心理。李瑞环同志在一次会议上曾说起,老百姓去买东西,怕买的是假货,而营业员接到钱后,翻来覆去看,怕收到假币。更不用说化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元买卖科技成果了。这一方面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诚信观念,另一方面要用法制来保障社会诚信,为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的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从制度来讲,知识产权制度还不完备。在这次调研中,也发现有的企业怕申请专利,怕泄露专利技术;有的企业不熟悉知识产权"游戏规则",吃了大亏;有的虽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却忽略了及时在国外申请,结果专利技术不受其他国家法律保护,被别国企业无偿使用,落得个"给人碾米、自己吃糠"的结果。也有的认为申请专利是赔本买卖,申请专利越多,花费越高,是个包袱。因此,要促进科技创新,就必须加快建立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须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学法、懂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再有,要尽快改进和完善成果鉴定制度。现在许多单位执行的仍是传统的一套成果评定、管理制度,这既解决不了认定与技术保密、专利保护的矛盾,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三)从管理来讲,要放宽申办孵化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做到审批从宽,调动社会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但管理要严,执法要严,尤其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从体制上、机制上、法制上,优化科技创新的软环境。
三、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我很赞成这样的提法:坚持以企业和产业的需求为导向,以组织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源为重点,以市场机制为动力,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产业技术的优化升级为目标,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促进科技与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科技与企业的结合,这是孵化成果辐射的重要环节。
目前孵化企业在发展和辐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和研究:
第一,资金不足。孵企业大多数是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创办的民营科技型小企业,在研发和营销中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融资又困难,影响了发展。这是困扰发展的一个共性问题。在调研中大家提出,在融资上要采用这样四个渠道:一是间接融资。财政会同银行以贴息贷款的方式支持在孵企业,缓解融资难的矛盾。二是直接投资。注重多元化投资,积极吸引各种基金、商业投融资机构、民间资金和上市公司的投资,拓宽筹资渠道。三是企业参股并购,加强与大型企业的合作,大型企业通过对有一定规模的初创型高科技企业实施参股并购,或者购买研发成果和最新技术,形成企业发展的新增长点;研发型孵化企业也可通过承担工业企业部分研发项目,以其回报解决在孵项目的资金短缺问题。四是形成风险投资机制。以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和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为主要抓手,以技术交易和技术产权交易为重要载体,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融资机制。特别是要研究发挥风险投资的方式。现在,国内风险投资机构250多家,资金规模达400亿元,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的步伐也在加快。所以,科技孵化企业如何与风险投资结合起来,值得研究。
第二,力量分散。现在上海拥有各类孵化机构26家,孵化企业1300家,一些在孵企业小富则安,小打小闹,彼此间不联系,不成气候。缺乏聚集效应。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孵化器组织网络,进行网络化运作,充分发挥互补优势,整合资源,形成聚集效应。有条件的,还应该积极组建跨省区、出国门的组织网络,更多地获取和提供科技资源和信息。同时,要打破行业界限,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的转移,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中心,在孵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机制,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机结合。
第三,管理问题。现在大多数科技型在孵企业普遍存在团队不够优化,企业管理比较粗放等问题。创办人员虽然文化程度高、有较强的科技力量,但缺乏管理能力和营销能力,这种结构不尽合理,互补性、兼容性不强也影响了企业发展,有的影响了企业的生存。所以,在重视培养全方位人才的同时,要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创业中心要为在孵企业提供培训和指导,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四、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
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使勇于创新者荣,使善于创新者富。科技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国内国外、市内市外都应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充分激活高校、科研所、企业、社会各方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动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民。要通过打"中华牌"与"国际牌",构建科技人才高地,建立一支可与发达国家对话的科技人才队伍。吸引海外研发中心加盟上海,使上海成为外资研发机构和世界优秀人才的集聚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使上海科教兴市这条"华山天险一条路"越走越宽,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的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