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联合会
十五大以来,上海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有序进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呈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并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上海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基本经济制度,在十分注重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从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上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结果。
一、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良好1、私营企业数量迅速增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且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可观。2002年本市私营企业户数已达224662户,比1997年增长了22倍。2002年上海平均每天新增私营企业132家。本市私营经济在企业数量、经营规模与质量上同步发展:2002年私营企业总注册资金达266948亿元,比1997年增长了54倍,其中注册资金超千万元的企业4148家,同比增长61%,注册资金超亿元的企业182家,同比增长857%;2002年私营企业总产值、销售额,分别比1997年增长了58倍、37倍。随着上海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的实施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行业准入的有序放开,上海私营经济有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行业选择空间。此外,上海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较为齐全,部分企业已涉及基础设施项目,在科技与现代服务业呈现出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私营企业在提供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显现。2002年本市私营企业上缴税收达15579亿元,同比增长57%,相当于“九五”期间五年税收总数的103%;2002年个体工商户税收达1161亿元,同比增长27%。2002年本市私营个体上缴税收达1674亿元,比2001年增长547%,比1997年增长49倍;2002年私营个体上缴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的1156%,比2001年的83%,上升326个百分点。上海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全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2002年上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2506434人,同比增长267%,比1997年增长24倍。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总量占到了全市在职职工的三分之一强,为上海市政府提出在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中年净增10万个就业岗位的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上海有利于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措施和办法,并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贯彻落实;工商、税收、金融、海关等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质量提高;不断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规范、安全的法制环境。在行业准入方面,逐渐开放城建、教育、医院等领域,使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分布更加符合上海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上海优越的基础设施环境和完备的服务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舞台。
二、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仍存在多种障碍然而,尽管上海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尚未完成,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程度还有差异,传统体制的束缚仍然存在,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信息渠道、政策扶持、金融支持和财产保障等方面还受到种种不公正待遇,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相比,上海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发展速度、规模和行业代表性,还是GDP、出口和财政收入所占比重,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代表性强、知名度高的企业不多,拓展市场的竞争能力有待提高。
1、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诚信状况抱否定态度,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依然低估,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和认识影响了非公有制企业真正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2、对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和经营拓展依然存在某些规制和标准上的限制和歧视。如信息渠道不畅,资质要求过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尚未给予公平、公正的政策与市场环境。
3、在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之间,由于具体条款的内容、优惠对象存在某些冲突,在税收政策、政府基金申请等经济利益方面,给予非公有制企业的优惠很难真正兑现。
4、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金贷款、融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较高,中小企业的资金难问题继续存在,上规模、有品牌、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融资和进入某些产业领域的障碍依然存在。不同类型、境况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资金问题有一定差异,但来自金融方面的支持均显不足。
5、在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和市场障碍时,政府部门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引导、帮助和支持尚显不足,这与公有制经济在陷入困境时多方群策群力的做法形成一定的反差。
当然,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同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市场意识以及本地的商务成本和社会文化环境特点也有密切关系。但相对而言,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政府部门的观念和政策措施则是至关重要的,因而仍需要予以特别的重视。
三、促进本市非公经济发展的建议党的十六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党的基本经济制度,辩证地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十六大报告还对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环境进行了论述,提出“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要形成“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转变观念,落实具体措施,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和限制,努力营造“政治上认同,社会上尊重,政策上支持,经济上保障”的良好氛围,促进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的新发展。
1、转变观念,落实措施,予以非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真正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的重要途径,作为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大胆突破传统所有制和发展模式的束缚,切实排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认识和限制,彻底消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尽快在全社会形成推动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合力。要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登记申报、市场准入、税费负担、融资信贷和部门服务等方面,让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
2、梳理政策规制,消除不公正的、相互冲突的条款。有关部门应按照十六大精神的要求,对现有政策规制进行梳理,废除一切束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使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应加强政策协调,抓好政策条款的“聚焦”,使原本分散于条块中的优惠政策相对集中,形成合力,推动上规模,有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3、形成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商务信息。有关部门应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形成商务信息发布制度,避免商务和投资信息仅在部门内部运行的现象,切实扩大信息沟通渠道和覆盖面,保证非公有制企业的知情权,使其及时、充分了解信息,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
4、规范市场准入,调整某些技术经济要求,形成适合非公企业进入的标准。要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对承诺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及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营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限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行业和商品,都应鼓励和支持其生产经营。对特殊行业和商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采取入股、参股等形式参与生产经营。对目前存在的民营经济的投资“禁区”,可以在保障市场准入要求和符合各项产业标准的前提下,适当稳妥地调整、降低准入的经济技术标准,使更多的民营企业有资质进入。
5、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条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享有更多的融资渠道。要破除贷款和融资的所有制歧视,为中小企业创造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项目融资、股权融资。鼓励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互助合作社、产业投资(基金)等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民间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允许民营资本以购并农村信用社等方式组建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条件的前提下,建立向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符合上市条件的私营企业,有关部门应帮助其创造条件,积极争取上市。要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非公有制企业投入为主,多渠道利用资本市场的高科技产业投融资体系。建立多级化的项目融资体系,拓宽非公有制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融资渠道。
(提案号:0023)
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复函:
上海市政府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一直非常重视,自1998年开始就着手对此项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特别是在颁布《关于本市鼓励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从小企业中退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之后,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在参与投资、调整结构、增加就业、丰富市场、培植税源和振兴区县经济等各个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最近,我们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市领导关于针对私企发展的薄弱环节,政府应有明确引导措施的指示精神,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障碍和政策建议进行了重点调研,并正着手拟订有关引导私营企业发展的有关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本市准备从多方面做出努力,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宣传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认识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家,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要的补充”向“重要的组成部分”转变。二是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真正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非公经济发展的共识,放手发展私营经济。特别是政府部门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真正树立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的思想,努力创造有利于私营企业创业、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和公平竞争环境。
2、放宽市场准入,明确相关政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入世的要求,加快开放投资领域,公布本市私营、民间资本产业指导目录、划分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投资政策,明确市场准入方向、指导原则和平等的准入条件。逐步破除行业壁垒,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在贷款、融资、进出口、税收、资本金、投资领域等进一步落实非公有制企业的国民待遇。
3、强化政府服务,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政府部门的全社会管理职能,一视同仁地服务于各种所有制企业。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供便捷、透明、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快培育、发展、改革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鼓励自律性行业组织吸收私营企业入会,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为私营企业提供法律、财会、市场信息,投资咨询、企业诊断等服务功能。四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披露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投资形势、政府招投标等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服务。
4、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制定全市性政策规范。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引导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等全市性的政策规范,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障碍,大力营造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5、构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服务。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组建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为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提供融资担保。与此同时,完善本市担保损账补贴办法,建立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加快担保资金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