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基础教育体系的建议
 

  上海市的发展已明确定位于建立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并根据中共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确立了上海市将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然而,根据这一发展的要求和定位,在基础教育的发展方面,目前还存在有诸多与上述国际化大都市和现代化城市目标的不适应性,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基础教育要从充分理解"素质教育"上下功夫,将提高全体市民的科学文化和道德素养放在战略性的地位上优先考虑。任何一个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相当完备的基础教育体系,这也是任何一个政府在社会公益性建设方面应优先考虑的战略性课题,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长期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长远之计。对基础教育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未来每一市民,关系到我市未来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关系到我市未来发展的整体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理应放在优先地位,放在人力资源和城市的第一文化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地位上来理解,也理应成为我们制定城市发展规划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2、着手实施将九年义务教育年限推广到十二年,即实现从初级中学到高级中学阶段的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确立,是我国现今经济社会发展还相对落后阶段而制定的阶段性法律法规,是对我们这样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的一种较低级的要求。而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普及了十二年的基础教育,甚至很多都普及了高等教育。上海要率先在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是该着手考虑和安排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时候了。因为教育的发展是一个基础性的任务,涉及到人才师资、基础设施及其分布等众多具体因素,是一个需长期建设的艰巨任务。

  3、取消基础教育中的各类"重点"学校,给每一位适龄学生同等条件下的受教育权利。教育权利对每一位适龄青年和公民都是平等的,无论是智力好还是差,也无论是家境贫还是富。而且,社会越是先进,经济越是发达,对弱者更应予优先照顾和尊重,这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在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同时,应取消基础教育中的各类"重点"学校。为了做到这一点,建议在教育资源的利用方面(包括师资),实行市级统筹管理,资源共享,取消师资的校内所有制,流动管理。

  4、改善学校分布和布局的不均衡现状,大力发展全寄宿制学校。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学生不能够得到家庭在生活方面的较好照顾。加之学校分布不合理和无住宿条件,在全市为了上学每日靠乘公交往返路程在10公里以上的学生据了解有近万名,加之交通拥挤,学生大量时间被浪费在路途中,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些,是当今构成父母担心和家庭困惑的重大问题,与我市现代化大都市很不相称。因此,可以说,改善我市学校分布和布局的不合理不均衡现状,大力发展全寄宿制学校迫在眉睫,应当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亟待改善和解决。

  5、鼓励民间投资创办私立的中等教育学校,鼓励他们打造品牌,作为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补充。基础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但是,鼓励民间投资创办私立的基础教育,事实上,当今已有不少民办教育机构涉足了基础教育,这些是可喜的,作为政府应鼓励他们加入这一有战略意义的公益性事业中来,并打造他们的品牌,依法办学,作为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补充。

  (提案号:074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复函:

  一、关于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优先落实基础教育战略地位的问题。市教委十分赞同你的观点。近年来,我们一直为此而进行努力。2000年在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明确提出要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过程中,"率先实现基础教育的现代化",并且要求把基础教育作为上海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的奠基工程,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作为城市综合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城市综合创新能力和市民综合素质提高的重要工作,其发展应适度超前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把基础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在建设规划、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十五"期间乃至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将坚持这一方针,努力优先发展基础教育。

  二、关于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问题。我们同意你的观点:上海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必须提高市民接受教育的年限。事实上,近年来上海高中教育的普及程度一直在提高,2002年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已达99%以上;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也在不断提高,2002年已达13年以上。可以这样说,上海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水平。上海已经普及了12年教育,但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处于发展时期,即使九年义务教育还仅是免学费,处于不完备阶段。故目前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客观条件并不具备。尽管如此,我们相信,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客观条件会更加良好。

  三、关于取消基础教育中的各类重点学校建制的问题。让每个适龄学生接受均衡的教育,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标志之一。公共教育经费是纳税人贡献的资源,在公立学校之间进行分配时,政府必须客观公正,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正如你建议所希望的,我们已经和正在采取的措施有:已经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进行教育资源的标准化配置,力争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强市、区县的宏观调控力度,对相对薄弱地区和学校进行倾斜;控制民办学校的招生规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行轮岗、交流、支教、挂职锻炼制度;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使更多的学生能接受优良的高中教育等。我们将进一步采纳你的建议,在发展中使重点高中制度逐步淡出。

  四、关于改善学校布局和发展寄宿制学校问题。应该看到,经过"薄弱学校更新工程"和"初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近1700余所学校已得到彻底改造,占全市学校数的四分之三以上,学校的设点布局也得到了优化。由于绝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因此并不需要建造多少寄宿制学校。但是,在高中阶段发展一定数量的现代化寄宿制学校,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既可以让学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又可以方便学生就学,解决你所讲的交通拥挤、浪费时间、学习效率不高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等问题。近年来,市、区县政府已建造了10多所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下一步我们还准备在有关郊区县建造数所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这样,再加上原有的一批可以寄宿的市、区县重点高中,可以有近40000寄宿学位供学生选择。

  五、关于鼓励和规范民间投资创办私立的中等教育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市教委准备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1、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指导,宏观规划民办教育发展的规模、数量和比例;2、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量,适度提高民办高中所占人数比例,鼓励支持民办高中办出特色和水平;3、依法接受和引导民间资本向高中教育的投入;4、运用舆论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共同发展的典型事例,形成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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