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1999〕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 Shangha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