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提案办理结果大致分为五类:
(1)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
(2)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的为B类;
(3)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计划解决的为C类;
(4)提案留作参考的为D类;
(5)提案所提问题难以解决的为E类。
以上五类办理结果,承办单位要在提案答复文稿的右上角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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