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自身的规范性是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提案应在政协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上书写,以此体现提案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和严肃的工作。
2、提案的形式和内容都要完整统一,具体讲,有以下几个要素:
案由:即提案的题目,要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要和提案内容一致。
提案者:提案者指提出提案的委员或单位。在提案纸有关栏目上,要分别填写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写全称并加盖公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填写以上栏目,主要是便于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提案者取得联系。
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要求解决的问题和理由。即针对案由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并阐明要求解决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必须摆事实,讲道理,做到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第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也就是要针对要求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3、一事一案。即一件提案提出一件事情(一个问题),否则难以确定承办单位。
4、提案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或打印,字迹端正清楚,并提交原件,不能用复印件代替,以便于存档。
除以上外,提案中还有两项由提案委员会填写:
审查意见:提案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确定是否立案;立案后送交何单位研究办理(包括主办和会办单位)。
主题词:根据提案内容标出主题词,以利微机检索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