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防病防疫常态长效机制的建议
 

  当前,上海抗击“非典”斗争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是,各级组织应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充分认识抗击“非典”及病、疫防范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总结抗击“非典”斗争的经验,标本兼治,巩固成果。要以此为契机,建立更加完备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完善法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预防机制、应急机制、医疗机制),确保上海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将防病防疫工作落到实处。为此建议:

  1、从上海实际出发,制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卫生事业和防病、防疫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做好市区和市郊卫生工作。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组织力量,加强调研,尽快制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同时修订本市原有的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卫生部门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违规者追究法律责任,不能以罚代法,罚而不改。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人士要给予重奖表彰。

  2、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体制、机制和网络。继续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方式,形成防病防疫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社区、居委会、家庭和基层单位。各级政府要健全和巩固市区县、社区和市郊城镇的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网络,建立防治重大疫情的应急机制,建立和充实传染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和紧急救护机构,使之更有效地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任务。

  3、调整和充实市区县爱卫委组织机构。爱卫委应由卫生、环保、药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市区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主任,以利于统一协调各方力量。同时,采取扎实措施,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及防病防疫的活动,新闻媒体和文艺团体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倡导社会公德,增强市民的病疫防范意识、卫生法制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的责任意识。

  4、重视郊区城镇的卫生工作。在加快郊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调整并加强城镇卫生院建设工作,使这一病疫防范网络发挥更大的作用。环卫部门应高度重视解决垃圾、粪便、污水处理等与防病防疫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

  5、加速培养高素质医学专业人才,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上海要参与全国的彻底查清“非典”疫源工作,制定科学的应对措施,研究和生产有实效的中西药。市科研单位和高校有关科研小组,要把防治重大疫情作为重点科研攻关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速科研队伍和医疗队伍建设,继续提高科研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市各医学院校应调整招生结构比例,扩大公共卫生专业的招生人数,加快培养从事公共卫生和流行病学的专业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工作队伍。街道社区也要培养和造就一支稳定的社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者队伍,以满足上海特大型城市的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6、市和区县政府要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增加对疾病预防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专项基金,逐年增加款项,专款专用,并适时公布基金使用情况,以便接受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市民的监督。

  (本文作者:市政协之友社副理事长、九届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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