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的行政行为中,大量的是办事行为。与行政审批行为相比,由于行政办事行为频率很高,所以办事的效率和成本不仅一直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所关心,而且也是降低行政成本和商务成本,以及政府部门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
长期以来,行政办事制度改革是一项颇为困难的工作,至今仍有不少群众反映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为什么机制改革难于体制改革、办事制度改革难于审批制度改革呢?因为行政办事行为是永远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在一定程度上是部门也是个人权力的象征,所以尽管此前已推出了政务公开等许多行政办事制度改革的措施,但是“非见面行玫事务办理制度”的推行一直颇为困难。因为不见面办事,部门办事人的权力就无法体现和行使;因为不见面,礼也无法送,“吃、拿、卡、要、报”也无从谈起。但是,这种行政事务办理的习惯模式在抗击“非典”时期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人们为了避免因相互接触造成的交叉感染,很自然也很默契地改用电话、传真、网络或信函来办理行政事务,长期以来行政事务必须当面办理的习惯被“非典”彻底打破了。现在虽然不见面,事情却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这一方面说明了在抗击“非典”时期,行政部门以大局为重,想方设法坚持做好工作,不因“非典”影响办事进程;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以往认为必须去上级部门当面办理行政事务的办事模式,有改变的余地和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此次抗“非典”中许多非常规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大启迪:在当今信息时代,通过信函、电话、网络和其他现代通信方式同样能办好许多事情,解决好许多问题。政府部门应在“非典”过后大力推行“非见面行政事务办理制度”,加快行政办事制度的改革。为此建议:
一、以抗击“非典”为契机,在抓好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充分重视行政办事制度改革。要对行政办事制度逐一进行清理、取消、合并或简化,加强对行政办事权力的制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保障政府的廉洁高效。
二、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百姓办事绝不能向百姓要好处。在公务员待遇上,要预留一块退休后方可动用的养老金,使其在严格守法的同时也考虑职务犯罪的经济损失。
三、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谨、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办事程序。对日常行政工作进行归类和梳理,凡属备案、查询、统计之类的行政事务,应实行非见面为主的办理方式,不重复办理,并应限时办复。建议设立“行政告知单”制度,政府部门或办事机构在受理行政事务时,对不能办理的事务应出具“行政告知单”详细说明原因;必须由政府部门或办事机构现场办理或复核的,应先在“行政告知单”中说明复核内容后再去现场办公,以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四、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依法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各部门工作要有标准、有章法,严格办事制度、规范和程序,而不因人而异。
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借鉴国外政府在行政办事中的成熟经验与做法,大力推行网上行政,减少行政办事环节,能不见面办理的事务尽量不予面办。
六、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应设立综合业务部门,受理持“行政告知单”的业务投诉,必要时可聘请专家会同处理,从而使对各行政机关的监察有内容而不空洞,提高行政监察的有效性。
(本文作者:章继浩市政协常委、市政府参事、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副会长
赵国君市政协委员、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