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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陈江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为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了深刻的内涵,提出了基本的准则,不仅对新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而要真正将胡总书记的指示落到实处,最关键的是实践,决不能仅停留在“知”与“论”的层面。现实需要和历史经验皆昭示我们,道德自律的根本在于“行”。
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长期保持着伦理一政治型的文化传统,道德意识、伦理观念,以及与之相应的理论学说,不仅构成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形态系统的核心,而且作为人际关系的准则,对人们的言论与行为起了极其重要的规范、制约作用。尽管传统的伦理道德与现今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但后者毕竟是以前者为渊源,经升华、发展、改造而形成的,尤其是前人在道德规范知行关系上的阐说与实践,至今仍不乏启迪意义。
自西周时提出“敬德”的观念后,1“德治”逐渐成为中国古代伦理和政治实践的基本原则。以道德伦理为内核的“德治”原则与“法治”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主要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以外在的形式对违规者加以制裁,而前者则强调将外在的道德学说和社会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意识,并通过身体力行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人际的和谐。显而易见,在“德治”原则的实施过程中,实践的环节是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因此,中国历代思想家在构筑起一个庞大的伦理道德理论体系的同时,皆坚持知行统一的观点,强调道德实践的重要意义。例如,先秦时代的荀子认为:“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之为圣人。圣人也者,本仁义,当是非,齐言行,不失毫厘,无他道焉,己乎行之矣。故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2宋代以来,知行问题更受到广泛的关注。朱熹即提出知行相须,不可偏废的观点,认为:“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二者皆不可偏废,如人两足相先后行,便会渐渐行得到,若一边软了,便一步也进不得。”3与此同时,朱熹还提出:“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4可见,在朱熹看来,道德意识虽为前提,但最重要的仍是落实到“践行”上。明代的王守仁进一步申说了“知行合一”的观点,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5“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6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更加“行”置于“知”前,强调:“知非先,行非后,行有余力而求知”;“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7
在以“人治”为特征的古代中国,道德制约曾具有不可低估的社会调节功能,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道德实践也对鼓舞人们自觉维护正义,忠于国家民族,抵抗外来侵略,持守高风亮节,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宋末的文天祥在《正气歌》中热情赞颂道:“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髯,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羌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旁薄,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8无数历史上的仁人志士,都是在“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过程中实践了自己的道德理想,并因此而成为彪炳千古的“民族脊梁”。
然而,人类社会是极其复杂的,在权势、金钱、女色等各种诱惑之下,不少人虽有道德的认知,却无道德的实践,故在中国历史上“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也不乏其人。如汉代以来,社会上流行以传统伦理道德品评人物的风气,不少行为卑鄙的小人,却“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9极力将自己伪装成具有孝义高行的名士,藉以谋取高官厚禄。东汉的黄允“以俏才知名”,后因司徒袁隗想将侄女嫁给他,竟欲将原配之妻赶出家门。其妻见他如此绝情,遂大集宾客,“攘袂数允隐匿秽恶十五事”,黄允自此身败名裂。”10同时的赵宣为显示其“至孝”,尊亲去世安葬后,竟然入居墓道之中,摒弃声色,服丧二十多年。因此,乡邻盛赞其孝,多次向官府举荐。后来才知道,赵宣的五个儿子都是在墓道中生的。11北朝时,还有人为显现其“孝悌”之行,居丧时竟然“以巴豆涂脸,遂使成疮,表哭泣之过”。12这些假仁假义、假孝假廉的“伪君子”显然对伦理道德的准则研究得很深,捉摸得很透,但他们的“知”并不是为了“行”,只是用作沽名钓誉、谋取利禄的手段,因此,他们的行为更可恶,对社会风气的败坏更严重。清代前期流行的一则笑话也颇发人深省。“新安某翁,挟千钱至吴门作小经纪。后家日泰,抱布贸丝,积赀巨万”。众人向其求教,他称,除须去掉贪图眼前享受的眼、耳、鼻、舌、身五个“外贼”外,还必须去掉“内贼”。“众曰:‘何为内贼?’翁曰:‘内贼亦有五,仁、义、礼、智、信是也。仁为首恶,博施济众,尧舜犹病;我神前立誓,永不妄行一善,省却几多挥霍。匹夫仗义,破产倾家,亦复自苦;我见利则忘,落得一生享用。至礼尚往来,献缟赠贮,古人太不惮烦;我来而不往,先占人便宜一着。智慧为造物所忌,必至空乏终身;只须一味混沌,便可常保庸福。若干金一诺,更属无益;不妨口作慷慨,心存机械,俾天下知我失信,永无造门之请。此五者,皆除内贼之诀也。精而明之,不爱脸,不好名,不惜廉耻,不顾笑骂,持此以往,百万之富,直反掌间耳!”13当然,这则笑话是不能一笑了之的,因为它非常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上的一些人见利忘义、为富不仁的真实心态。他们也知晓人际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却视之为“仇敌”,必欲去之而后快。
知行背离导致道德沦丧的诸多事例,不仅从反面说明了道德实践的重要性,而且也使人们认识到,“行”往往较“知”更为艰难。因此,古人曾有“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14“非知之艰,行之惟艰”15的感叹。朱熹据此立论,认为:“虽要致知,然不可恃。《书》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工夫全在行上。”16王夫之也认为:“故‘知之非艰,行之惟艰’,艰者先,先难也,非艰者后,后获也。”17他们都强调了道德践履的重要与艰难。
正因为认识到“行”的重要与艰难,古人在构建伦理规范,注重道德教化之时,特别强调“身教重于言教”,要求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清人管同对此有一段深刻的表述:“以身训人是之谓教,以身率人是之谓化。”18作为尊者、长者,更应该起表率作用,以自己的高尚品性和道德实践来服人、感人,率领众人共同向善,惟有这样,才能出现“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19的局面,实现传统社会中的“安定”与“和谐”。反之,则会陷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20的困境。对尊长者的“失德”所造成的恶果,民间也有非常生动的比喻,如“有其父必有其子”;
“上梁不正下梁歪”等等。
胡总书记有关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示,是针对时弊而提出的,可见,即便在当今社会,道德规范的践履仍有其艰难的一面。所以,要真正落实这一指示,使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的建设有实质性的推进,除进行大力的宣传教育,辅之以相应的制度保障外,最重要的还在于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在这方面,我们确实可以从前人道德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中获得深刻的教益。
1《尚书·召诰》即记载:“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
2《荀子·儒效》。
3黎靖德:《朱子语类》卷14《大学一》。
4黎靖德:《朱子语类》卷9《学三》。
5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1《语录一·传习录上》。
6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语录二·传习录中》。
7王夫之:《尚书引义·说命中二》。
8文天祥:《文山集》卷20。
9司马光:《资治通鉴》卷51“汉顺帝永建二年”。
10《后汉书》卷68《郭太传》附《黄允传》。
11《后汉书》卷66《陈蕃传》。
12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上《名实篇第十》。
13沈起凤:(谐铎)卷7“鄙夫训世”条。
14《左传·昭公十年》,杜预为此语作注称:“言不患不知,患不能行。”
15《尚书·说命中》,此为伪《古文尚书》中的一篇,但反映了魏晋时候的思想。
16黎靖德:《朱子语类》卷13《学七》。
17王夫之:《尚书引义·说命中二》。
18管同:《因寄轩文初集》卷6《与朱干臣书》。
19《礼记·礼运》。
20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上《治家篇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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