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锋委员建议: 加强行业特色高校的优势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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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行业特色高校”主要指那些源于原国家行业部门所管辖的高等学校。

  长期以来,这些高校在促进国家科技进步和服务社会、行业、地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重要作用,形成了自己显著的办学特色和一批优势学科。他们在这些学科领域里,不仅取得了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成为行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支撑,而且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创新人才和行业技术骨干,成为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些行业特色高校先后划转地方和教育部管理。

  来自华东理工大学的钱锋委员认为,这些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在调整后,紧跟时代步伐,在保持与原行业天然联系优势的同时,踊跃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学科和专业。为适应社会需求,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需求,进入教育部直属管理后的行业特色高校,纷纷制定了多科性大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规划,努力提升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但同时,钱锋委员通过调研发现这些行业特色高校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

  其一,行业特色高校与原行业系统之间的沟通渠道和机制日益弱化。原行业主管部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的指导和扶持日渐减少,导致行业特色高校发挥传统特色优势、为行业服务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其二,行业特色高校来自原所属部委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出现大量缩水甚至断流。由于隶属关系的转变使得原行业部委对这些高校的支撑弱化,直接投入迅速减少,政策的倾向性也有所改变,进而影响并制约了行业特色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创新能力的提高;其三,行业特色高校的办学定位受到影响。由于失去了和原主管部门的行政联系,原来的行业部门资源优势和机会优势逐步丧失,加之受到来自综合性大学的挑战,原有的在部门管理下学科面窄和服务面窄的劣势开始凸显,导致这些高校社会影响力日益降低,甚至产生了不断被边缘化的现象。

  在新形势下,如何让行业特色高校肩负起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培养行业所需人才的重任,为此,钱锋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递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强行业特色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的提案,就上述问题,提出了五点建议:

  1、营造良好的行业特色高校发展政策环境:

  为使行业特色高校真正成为行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创新的基地、新产业培育发展的源泉,成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成为我国创新体系的主要力量之一,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研究、创新能力建设等政策时,要注重全局性、协调性和导向性,充分考虑行业特色高校的办学历史、学科属性和服务面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以更好地发挥行业高校的特色。要加大对行业特色高校的各种经费投入,在各类经费分配时给予这些高校适当倾斜,以解决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总之,应积极创造条件,为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营造一个积极、宽松、健康的政策环境。

  2、加大行业特色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力度:

  根据国家构建创新体系的要求,面向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凝炼创新平台建设的目标。面向行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凝炼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开发方向,围绕产业链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目标,开展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研究。重点建设以基础性科学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为目标的创新研发平台,以行业共性技术、产品开发和技术转移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以公共服务和科技资源共享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平台。使一批重点学科进入世界先进行列。高校应发挥先导性作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适应市场竞争和科技发展需要的、有利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的行业技术创新一条龙机制。在“一条龙”的上游依托高等学校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基地”、“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与转移中心”或“行业关键技术及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提出并解决本行业共性技术、战略高技术及前瞻性关键技术问题。

  3、建立行业管理部门支持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的新机制:

  开辟行业管理部门向行业特色高校进行资金支持的新渠道。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实现实质上的“共建”。行业指导部门积极创造条件,理顺项目渠道,增加面向行业特色高校的经费投入,支持行业特色高校发挥作用。在科研项目方面适当向行业高校倾斜,鼓励部分行业科研机构整建制进入高校,与高校现有的系(所)结合、重组,增强高校的科研力量。围绕“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划,以行业科技创新体系为核心,瞄准国际前沿,基于“跨越、特色、集成”的总体原则,就行业科技前沿和生产实践领域有重大影响问题设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专项研究基金。

  4、建立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新机制:

  对一批实力较强的行业特色高校,放宽招生政策,扩大自主招生,鼓励为行业培养特色人才,允许其适当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建立通过行业提供各种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包括建立“特殊行业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加大为行业人才培养的力度。继续扩大联合培养硕士和工程硕士培养的规模,适当提高免试推荐比例,并适当放宽招生录取的条件。建立学制在4-6年的在职工程博士教育制度和联合培养博士制度。逐步扩大教学科研并重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方面的自主权。根据行业特色、人才培养及科技发展需要,鼓励高校与行业所属的培训管理机构为行业开展各种面向行业发展需要的专项技能培训班,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认可制度。鼓励行业特色高校与各部门所属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联合,建立并完善行业(职业)工程师(技术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学历与职业资格相对分离的体制。

  5、促进高校和企业间高层次科技人员交流:

  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大学和研究机构设立面向企业中青年技术带头人的客座研究员和访问学者岗位,培养企业创新人才,并在重点领域内支持大学选聘企事业单位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科技人员,到行业特色高校担任教师职务。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政策,鼓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科技人员,到行业特色高校兼任教师职务。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师职务评聘制度,为企事业单位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科技人员到高等学校担任教师职务创造良好环境,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到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挂职锻炼,加强科研人员对我国行业发展实际的了解。建立基于知识交流的高校与行业人才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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