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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均土地资源数量不足,特别是耕地资源更为短缺。但是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出现了侵占耕地扩展建设用地的现象。据在北京等4省市的调查,已经建设的新村大多通过侵占耕地而扩大了面积。如不加以重视并采取措施,我国将出现新一轮的耕地流失高潮。 实际上,农村现有的建设用地(包括村庄用地与农村集体工矿用地)的占地比例已经过高,超标准用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效率极低。据在北京郊区的调查,北京市的村庄用地人均289平方米,为国家标准(小于150平方米)的1.93倍,农村集体工矿用地人均198平方米,二者合计487平方米。以22%的人口占有了64%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却只创造了10%的二、三产业产值。 其他省市的情况类似,只是程度各有不同。如果全国村庄用地的平均超标面积和北京市一样,9.4亿农民的合计超标面积就是1306.6万公顷,按一半计算也有653.3万公顷,如果下调村庄占地标准,如调至人均120平方米,全国的农村居民点就可再节约出282万公顷土地。所以,农村建设用地是我国当前最有开发利用潜力的土地资源。土地整理与复垦是稳定耕地面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主要出路。 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尽管中央一再要求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但各地进行的规划大多是村庄建设规划,缺少土地利用方面的内容,难以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把土地利用是否合理、耕地是否得到保护,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标 每个村、镇都应该进行以保护耕地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标的土地利用规划。压缩非生产用地,如居民点占地、未利用土地等,扩展并合理布局各类生产用地,如农、林、牧业用地、二、三产业用地等。特别是要保护好耕地,并通过种植结构的调整,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农业与国土部门应当制订规划细则,指导规划工作。 2、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 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该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 3、村庄建设要树立新思维,创造新模式 实现农村居民点用地达标,是土地整理的重点任务。许多农民已经不再在院子里种菜、饲养畜禽和堆放柴禾,出现了压缩院落面积以节约土地的可能性。农民富裕了就有条件更加节约土地,决不能富裕后就圈占更多的土地成为私人庭院。应该在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逐步改变独栋房屋加封闭大院的传统模式,提倡修建公共绿地和健身、娱乐场所,修建连栋平房或楼房,扩大公共空间,缩小院落面积,建设房屋紧凑,环境优美,农户之间更加开放、更多交流的新型农村社区,使土地得到更集约的使用。 4、从制度层面构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激励机制与管理机制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处置办法,农村公用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与用地标准,不同区域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标准与宅基地标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民的经济发展和收入补偿办法等问题,国家应及早完善相关政策。现在河南与安徽等省已下调了村庄的人均占地标准,如河南省规定不同区域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为80-100平方米、100-120平方米、120-140平方米。国家也应该考虑下调村庄用地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 5、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帮助 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 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引导与组织。如组织相关的事业单位以社会服务的形式支持新农村建设,组织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服务农民、发展生产以推动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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