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层出不穷的问题牵动着人们脆弱的神经,人们不禁要问诸多食品安全事件中有多少是监管部门事先发现的?是何原因导致“七八顶大盖帽挡不住问题食品的道”?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严重“硬伤”,
    三大环节威胁食品安全
    目前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波及面广,从源头、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安全隐患,恶性事件、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普遍缺乏安全感。
    首先,食品安全源头存在多种隐患。食品安全源头主要是指种植和养殖环节,其产品几乎是所有加工食品的基础和原料。在种植和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蔬菜、茶叶和其他植物性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二是畜禽以及水产品等动物性产品药物残留和滥用生长激素及添加剂问题;三是来自环境中的污染物,如工业三废和化肥、重金属等有机或无机物对食品的污染问题。其中,由于农药、兽药滥用导致食用农产品有毒有害物残留超标已成为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直接导致了食物中毒事件,同时也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食用等整个“食物链”的上游阶段管理中的安全隐患。
    其次,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目前,我国食品生产基础设施落后,卫生条件差,小、散、乱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明显改观,小作坊渐成食品安全大隐患。全国有上百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但70%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一些食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淡薄、诚信缺失,受利益的驱动而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食品生产者违法使用劣质原材料和有毒有害添加剂加工、制造食品造成的。由于全国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隐蔽性强、无证生产现象十分严重,常常让监管力量束手无策,基层出现“看得见但管不着”的尴尬。与之相比,美国的食品行业经过近百年的优胜劣汰,屠宰场已统合为13家,几乎垄断了美国全部食用牛肉和大部分猪肉。这样几乎完全断绝了这些公司违法经营、短期图利行为的可能。因为只要这些公司的6200家工厂中任何一家出事,执法人员就会拿总公司问罪。此外,偌大的美国,由食药局分管的其他在肉蛋之外的食品生产者或食品货栈,也仅5万多家,管理相对就比较容易。这是美国成为“世界上食品最安全国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目前在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中,流通领域是个薄弱环节,许多原本出厂合格的产品就因为流通环节出现问题而变成不合格,甚至成为腐烂变质的食品。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营养和健康,影响了城乡居民的食品消费心理,相当程度上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感。
    监管体系存在六大“硬伤”
    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没有人管,从“田间”到“餐桌”、从养殖加工到市场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农业、工商、卫生、海关、质检、药监等近十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可为什么链条还一再断裂?专家分析认为,之所以频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根源并不在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是目前的监管体系存在监管主体多元化、部门职权交叉重复、执法不力等“硬伤”。
    首先,多头监管无法形成合力。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的是多机构分段管理模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一些食品的市场准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卫生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等工作。这种主体多元化的监管体制从形式上看是增加了部门和人员,但同时带来了新的问题:体制不畅,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联动,增加了管理的层次,导致成本高、效率低,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不可避免地出现执法漏洞。
    其次,权责交叉和不清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监管部门看似管理原则和分工都很明确,但现实中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实际上并不明确,容易造成具体监管工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不可避免地出现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监督、检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推诿扯皮。这不仅增加了食品监管执法成本,容易造成管理的真空地带,给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创造机会,而一旦发生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追究行政责任时,法律没有明确食品执法的责任由谁负责的问题,更没明确执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题,职能部门则相互推责、敷衍塞责。结果是都有权力,都无责任,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流于形式。与之相比,美国实行从上到下的“塔式结构”重直管理。涉及食品管理的4大部门,农业部管肉类禽蛋,从饲养场一直管到民众餐桌上的成品;食药局除肉蛋外的其他食品,也是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环保局管的是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污染伤害,如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等;而美国疾病防治中心的责任,则从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治理,一直到研究防治后期工作。这样垂直管理的好处是一管到底,几无漏察之处。
    第三,受片面的发展观影响,随意降低市场准入和监管要求。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对食品企业疏忽了必要的把关和监管,放宽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起码要求,一些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企业仓促上马,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第四,执法人员执法不力。一些执法人员的认识还有偏差,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对食品监管缺乏足够的重视,责任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依然存在,明知一些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却敷衍了事导致监管半途而废,甚至有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的现象,导致食品无社生产加工泛滥。从全国发生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及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
    第五,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我国食品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构成。现已制定和发布国家标准1000余项、行业标准1000余项。由于制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造成食品标准之间既有交叉重复矛盾,又有空白点。
    第六,目前我国食品检测存在投入不足、资源分散、检测水平低下的问题,不少食品在从生产到加工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检测。
    多管齐下破解监管难题
    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多环节、多因素的风险。因此,要实现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必须以健全的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为基础,以整合检测资源、提高检测水平为保障,不断加大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的力度,对食品安全实施全程、高效、有力的监督管理。
    第一,要彻底清理和解决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监管权限不清和互相矛盾的问题,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晰权责,建立较为完善的、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第二,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制售假劣毒害食品的风险成本。坚决克服过分看重罚没款、看重经济效益的错误认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那些故意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分子,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之。
    第三,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制度上保障食品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制,使权力与责任挂钩,使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优胜劣汰,努力形成一支工作高效、执法严明的监管队伍。
    第四,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网络。信息共享不仅可以使各部门随时了解当前食品领域的安全形势,也从整体上节约了监管成本,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做出决策,把突发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小。
    第五,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网络,形成多部门有机配合和共享的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实现监督管理快速反应。
    第六,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制。将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提高食品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产品注册准入、认证认可准入等从严审批,完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达不到生产条件和卫生标准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作者:陈万志 郑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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