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全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提案
    《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第一部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我国中小企业在第二、三产业中所占经济比重较大,目前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利税分别占到全国工业的60%和57%。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绝对主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扩大就业的优势,对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意义重大。
    长期以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都非常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贯彻落实“促进法”和制订一系列措施上做了大量工作,使国内中小企业的创业与发展环境有了改善。但也应该看到,在国家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下,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困难与问题,表现如下:
    1、《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力度不够大。很多经济部门只知道对中小企业要多做支持工作,但对该法知之甚少,对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合法权益、运行机制等缺乏了解,政府的公共服务行为不够到位,政府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2、国内尤其是北方,还有许多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国有与集体企业比重偏大(高达60%以上)。由于产权不清晰,法人职责不清,企业机制不活,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如融资和担保、信用评价、信息资源服务、创业支持与引导、财税扶持政策等服务体系尚需完善。
    4、涉及企业的“四乱”现象时有发生,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依然存在。
    5、重点行业的中小企业没有形成集群优势,整体合力不强。
    6、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偏差,特色产品和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营销策略还有严重不足,支持企业的技能型人力资源和智力人才匮乏。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执法主体和全国中小企业的主要服务部门,应抓好该法的学习补课和贯彻落实的检查,促使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树立起对中小企业加强引导、积极扶持、完善服务、依法规范、权益保障、促进发展的新理念,并认真制订相关的法规与实施细则,使“促进法”落到实处。
    2、努力降低国有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比重,加大国有资本退出力度,加快实现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目前经营较好的国有企业(例如冶金、汽车、化工等行业),也要改国有独资为国有控股,建立起名副其实的现代企业制度,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盘活中小企业。
    3、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国有商业银行要把为中小企业服务纳入战略经营思想,要从组织架构和规划新产品设计等方面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如专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开发有针对性的为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新产品,调整信贷结构,改进金融服务等。
    (2)服务型政府要推出公共产品,对中小企业加以支持。建议财政在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以此项资金为基础,推动和组织建立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并带动市场化的社会再担保机构参与。通过财政与金融有效对接,以财政的资金带动、撬动几倍、几十倍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投入中小企业;鼓励社会建立风险投资体系以支持中小企业。同时,政府还应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产品(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名牌、品牌产品,应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中小企业的创业与发展。
    (3)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集中有关中小企业信用登记、征集、评价、监管、信息披露、奖惩等内容的信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档案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社会化;这一系列工作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的中介机构共同来实现。
    (4)建立学习培训服务中心,努力构筑中小企业人才支撑体系。中小企业的经营者以及员工要提高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职工的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抵御风险和提高竞争力,都需要政府在公共教育事业以及社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给予支持,有关部门可利用诸多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筹建企业家培训基地和职工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以及职工的素质,达到提高企业全面素质的目的。
    4、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鼓励中小企业建立研发部门,并且与专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交流,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对中小科技企业的创业者要给予积极的支持,采用政府引导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孵化器建设,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体系,探索一条投入多元化的科技创新之路。
    5、开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研究
    引导中小企业产业群协调发展,尽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关联度较强的中小企业产业群,组织行业协会或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中小企业群专业化协作,使中小企业形成合力,开拓国际市场,克服单个企业势单力薄的不足,以集体力量抵御市场风险,避免过度竞争,形成行业互利共荣的局面。
    6、全国人大代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要配合进行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视察工作,更好地推动该法的落实与实施。


 作者:冯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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