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委员第四次建议:增设清明中秋为法定假期

    今年“两会”上,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张国良、潘宗光、杨钊等建议增设清明、中秋为法定假期,这是他们第四次就相同内容提出提案。
  张国良委员告诉记者,以民族传统节日为基本载体的民俗文化,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巨大动力。正是基于弘扬中华文化、巩固中华民族精神支柱和加强民族凝聚力的考虑,委员们自2004年起,每年都共同提出提案,要求增设清明、中秋这两个民族节日为法定假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劳动社会保障司去年5月的答复表示,国务院有关领导对将传统节日设为法定节假日的建议高度重视,正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张国良说,“对于增设清明中秋为法定假期的问题取得重要进展,我们深受鼓舞。为了加快落实进度,使清明、中秋尽快成为法定假期,我们今年第四次提案。”在提案中,委员们认为内地可以借鉴香港这方面的做法。在香港,有西方文化,但中国传统的节日文化也得以完整保留,像清明、中秋两个节日都是香港法定假期,而且节日气氛非常浓。香港的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并没有因为圣诞节等西方节日大行其道而受到削弱。同时,张国良委员认为,民族节日文化并不是一个严格的自我封闭体系,而是与社会实践活动之间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它所蕴涵的价值意义乃至形式,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停地发生变化和调整。所以有关方面在研究将清明、中秋列为法定假期问题的同时,还可以统筹考虑如何不断发展充实我们民族节日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使其有更多的包容,更多的时代气息,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参与。
  委员们建议将现有的“五一”假期还原为一天,另外两天调整给清明节和中秋节;或者,在既不调整原来法定假期也不增加总体休息时间的前提下,安排占用清明、中秋所在周的周六来放假。张国良委员介绍说,香港在安排中秋节放假的问题上,有一个细节值得内地借鉴——香港的中秋节假期不是定在农历的八月十五,而是在八月十六,其目的是为了让市民在中秋节的晚上,大家更好地团聚,第二天好好休息。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杜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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