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副主席王荣华在今天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中透露,从今年开始,政协委员提案的分类方法由原来的五类变为了"采纳与解决"并重的三类。 常委会重视对提案工作自身规律的研究探索,努力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针对近年来提案内容发生变化,特别是提案中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数量减少,而前瞻性、综合性提案数量增多的实际,认真进行对策研究。提案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改进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将传统的以"解决"为核心的办理结果分类标准,修改为以"采纳"与"解决"并重的分类方法,并相应地将提案分为"意见建议"和"解决具体问题"两类,修改完善了《提案办理反馈意见表》。新的分类标准和相关改进措施,更科学地体现了提案的价值,更真实地反映了提案的办理过程与效果,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议》已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得到了全国政协领导的肯定,将从本次全会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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