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国家和上海市分别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了本市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2006年本市专利申请36042件,同比增加10.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080件,占申请总量的33.4%,同比增长15.4%,名列全国第三;职务发明专利申请30658件,占申请总量85%;企业专利申请24835件,占专利申请总量68.9%。
从专利法实施20多年来看,尽管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目前本市企业在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明显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尚不健全,知识产权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对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认识不足。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尚不完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缺陷。企业创新力度不够,创新能力亟待增强。
2.企业技术创新要素欠缺,主要反映在:一是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费投入低,二是企业创新型人才和团队不足,三是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许多技术人员缺乏创新愿望和热情。此外,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完善。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薄弱,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准备和经验还很不足。知识产权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4.知识产权保护的普及宣传有待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较弱,知识产权中介代理市场尚不规范。
为了推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使企业能更好地创造、运用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 推动企业创新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
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促使知识产权的潜在经济利益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利益。要加大力度实施已经出台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的年度推进计划,及时跟踪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状况,制定与行业、企业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战略。
2.
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创造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一是根据上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采用多种方式组建以行业(产业)为背景的产学研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产品或技术的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关键性技术。二是以本市支柱产业或行业中的重点企业为主体,组建面向国内外开放的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以及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战略产品,突破一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的技术瓶颈。三是围绕上海市经济建设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所引进的技术和装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引进项目为载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体系,以形成二次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四是支持高科技领域的骨干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时,开展标准研究,促使专利技术上升为技术标准。
3.
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人才互动。制定相关法规,鼓励和引导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紧密型”、“准紧密型”、“松散型”等方式向企业流动。鼓励企业设立类似“长江学者”和“特聘教授”等特殊岗位,吸引高校及社会各界的人才,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4.政府、社会和企业三方联动,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基金,加大企业创新经费的投入。
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
1.
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根据上海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及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制定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的规定,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
2.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库群要体现规模大、质量高、专业化强的特点,以提供完整、准确、高效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主动为企业服务,并提供公益性的辅导。根据行业、产业发展的特点及企业需求,对专门领域制作专利数据库和分析系统。
3.
建立即时高效的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国外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的跟踪研究,建立一套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事件及时发出警示预报。建立举报、投诉通道和及时查处流程,组织专家应急队伍,协助企业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突发事件。
4.
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移与转化。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以及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向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构建知识产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的融资途径,探索专利质押融资的可行性,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
5.
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对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分类指导,鼓励企业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该部门对内可以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对外则可以加强与政府及上级主管机构的纵向联络和沟通。要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与以行业为基础的自主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6.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计划,为企业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律师和代理人,为广大企业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此外,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计划,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知识产权执法的有效性。
三、营造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1.
强化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在确保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建议在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地方分成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专项奖励基金,对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多、质量高的企业进行奖励。此外,建议将企业前期研究开发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设立企业技术创新激励奖,其全额计入当期成本,但不计入工资总额。将知识产权实施情况纳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指标。
2.
切实保障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益。在专利转让、许可他人实施或由本单位实施后,依照上海市“三十六条”配套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分配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应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所得税地方分成的适当部分,可退还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3.
针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满足采购需求和标准的条件下,优先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计划。通过政府部门的优先使用,扶持和鼓励企业的自主创新。
4.
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建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并与“五五”普法教育相结合,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制观念。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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