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视察本市教育系统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9月24日,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市法宣办共同组织市政协委员,对"四五普法"期间本市教育系统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视察。委员们听取了市教委领导和虹口区教育局领导关于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介绍,听取了复旦大学负责人和北郊中学领导的有关情况汇报,参观了复旦大学北区学生公寓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展板,在北郊中学参加了第十届"新沪杯"法律知识竞赛开幕式,现场观摩了学生"网络普法考试"和法制课教学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市、区教育系统的领导和虹口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座谈。市政协社法委主任洪林珍主持,周骏羽副秘书长和社法委委员及部分特邀的提案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20余人参加视察活动。

委员们通过视察了解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普法工作的源头,是建设国际大都市和塑造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与各类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所要承担的主要工作。在新时期,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只对少数品行不良学生进行的防范性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二是从过去的"零打碎敲"式教育,转变为系统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从过去主要培养青少年知法、懂法的教育,转向着力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的较深层次的教育;四是从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为以法制教育为抓手、全面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整体素质的综合教育。

委员们还了解到,本市教育系统从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

教的角度,通过加强课程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在构建法制教育新平台,优化法制教育理念和方法,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广泛的教育和引导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加强指导,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研究力度,全面贯彻"四落实"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合力的形成,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构筑全社会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框架,进一步优化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委员们认为,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特点和层次递进原则确定教学重点、逐步形成的小学以法律启蒙教育为主,中学以法律常识为主,中专职校以专业法为主,大学以宪法和相关专业法为主的法制宣传课堂教育的基本框架,小学阶段、中学阶段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的法制教育教材和安排的课时以及目前已形成的情境教学法、对比分析法、启发谈话法、模拟法庭和辩论赛等教学方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师资培训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有课时、教材、学分和专业教师的保证等,对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切实有效的。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和特定的纪念日,有目的、有要求、有指导地在课外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成立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学生法学会,开展专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建立四级教育保护网络和家长学校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委员们在肯定本市教育系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青少年学生普法问题。学校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前沿阵地,要进一步针对大、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结合教学内容,联系实际,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不单是教会学生背诵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使之将来成为合格公民。

(二)关于青少年教育的立法问题。有委员提出,青少年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的法制教育要立法,要有达标的标准,尤其是对学校的法制教育要有说法。

(三)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外结合问题。青少年学生在校内接受的是正面的法制教育,但一接触社会,就会发现存在许多问题,即使在学校这个环境里,也存在择校、乱收费和条子生等现象,使学生纯洁的心灵从入校起就受到冲击。要重视利用社会大课堂,结合学生身边所发生的事和社会热点问题来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引导,兼顾"以学生为本"和"以社会为本",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努力为学生创造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外协调的环境。

(四)关于法制教育与公民道德、修身教育相结合问题。青少年的可塑性很强,要针对当前学生中独生子女多,在家都是"小太阳"、"小中心"以及实现个人价值、竞争意识、依赖意识和高消费意识的增强,实现社会价值、承受风险、独立生活能力和勤俭节约、吃苦耐劳意识的减弱等状况,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注重与公民道德、修身教育和挫折教育的结合,与学校教育的衔接,使青少年全面、健康地成长。

(五)关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委员们认为,复旦大学学生公寓自治管理的模式、第二课堂"以案说法"、"法眼"系列学术讲座等形式和北郊高级中学的网络普法等做法,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要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多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到社会大学校中去学,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与课堂文化教育、道德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及师风师德教育相结合,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对各类社会矛盾有较正确的认识,逐步锻炼和提高面对矛盾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解决矛盾的方法和能力,即用法的能力,通过磨练,适应社会。

(六)关于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问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教育部门所能单独完成的。要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来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学校要主动参与到社区教育中去,建立家长学校,形成市、区(县)、街道(镇)、居(村)委四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保护网络,共同努力,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案发率上升趋势。

(社法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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